本文目录一览:
- 〖壹〗、疫情下,因经营困难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予补偿?
- 〖贰〗 、疫情期期间捐赠物资税务处理
- 〖叁〗、收政府疫情补助怎么会计处理
- 〖肆〗、广东省卫健委新冠疫情补偿办法
疫情下,因经营困难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予补偿?
在疫情下 ,因经营困难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般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若违法解除 ,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
公司因疫情经营困难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遵循法定程序,优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协商不成且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依法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经营困难的真实性。
疫情期间劳动裁员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不符合法定条件则违法;违法裁员需支付赔偿金,合法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
疫情期间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补偿需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免责事由判断,若免责事由成立则一般无法获得补偿 ,不成立则可能获得补偿,但不建议走此途径 。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时,可优先通过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岗位;协商未果需解除合同的 ,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优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企业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时,可主动与劳动者协商,通过调整薪酬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条款 ,以稳定工作岗位。
疫情期期间捐赠物资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捐赠的物资可以扣除 。在特定时期,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防疫捐赠,具体规定如下:捐赠渠道与对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防疫的现金和物品,以及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防疫物品 ,均符合扣除条件。
税前扣除政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点,捐赠物资的税前扣除需分两种情形处理:通过公益性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的财务处理主要涉及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增值税减免的处理,具体如下:捐赠物资时的会计分录企业捐赠物资应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核算捐赠成本 ,同时冲减“库存商品 ”并确认销项税额 。

收政府疫情补助怎么会计处理
收到政府补贴时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如购置防疫设备补贴)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如稳岗补贴)时,需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具体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说明:“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收到补贴时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政府疫情补贴时,应首先确认银行存款增加 ,同时将补贴金额计入“递延收益 ”科目。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政府补贴关键点说明:递延收益属于负债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已收到但尚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 。
第一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时的会计处理当企业实际收到政府因疫情发放的补助资金时,需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记录资金流入 ,同时确认递延收益。
广东省卫健委新冠疫情补偿办法
广东省卫健委对于新冠疫情的补偿办法主要包括工伤赔偿、抗疫补贴以及相关的经费保障政策。工伤赔偿:对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执行 ,这可能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
新冠疫情隔离津贴保险是一种在因疫情导致隔离时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每天可赔200元,比较高理赔30天 ,同时包含意外身故、猝死及新冠肺炎确诊和身故等保障责任,但特定情况不赔,理赔需提供相应证明。
自2023年1月8日起,员工感染新冠病毒将按病假处理 ,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而非正常工资 。
津贴按天赔付,一般累计不超过14天,具体天数和金额以产品条款为准。 新冠肺炎确诊保险金被保险人确诊新冠肺炎后 ,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一次性保险金。确诊标准通常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诊疗方案为准,需提供核酸检测阳性报告 、医院诊断书等材料 。
谨防虚假信息。示例流程(以某市为例):登录市卫健委官方网站,下载《新冠住院补助申请表》。携带身份证、住院发票、社保卡至社区社保窗口提交材料 。10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核结果 ,若通过则补助款自动打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如遇问题,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联系医院医保办进一步询问。
感染新冠后医保可以报销。早在2020年,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明确确诊新冠患者的就医费用由国家承担 。








